我喜歡儲蓄,手上有錢的感覺讓我心安。但是為了省錢而去虐待自己,我是反對的,比如為了省車費而走30分鐘的路回家,這樣走完半條命都完了,值不值得呢?
我覺得儲蓄是應該在兼顧情理上,花最少金額做到最多的事。比如,你趕急要到某個地方,在體力能支持住的情況,到底應該選擇全程坐的士?還是以接駁方式(如先坐巴士/小巴/港鐵到某個點再轉的士)到達目的地?全程坐的士的話,會不會考慮電召85折的士?最方便當然是揮手呼召街上的士,但是不是真有那麼逼切需要呢?
又比如,今天心情不好,想吃一頓豐盛晚餐安慰自己。會不會考慮有信用卡優惠的餐廳?還是隨便走進一家餐廳吃飯就好?繳付電費、水費、煤氣費等雜項時,會不會考慮哪張信用卡繳費有回贈?
我們不應為儲蓄壓抑自己的需求,而是在自己有某個需要時,多想幾個可以節省費用的方案來實現願望。在不犧牲自己幸福的基礎上精明消費,才可以讓自己更有動力儲蓄,否則,一味為省錢停止花費,不舒緩自己抑壓的欲望,最終只會令自己壓力爆煲,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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