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發文說留意到濫用首置的問題,有政客倡議物業除名後五年才能以首置名義買入資產,真是妙不可言的建議。站在暫時無錢買資產的業主立場來講,我是很支持司長立法的,因為我是既得利益者,樓宇供應不流通,等於我手上的單位價格會升值。但作為一個香港市民,我是非常反對這個建議,因為樓價進一步上升,等於加劇貧富懸殊,令小市民叫苦連天。
我真的很想問一下這些政客,到底有沒有讀過大禹治水的故事。江河漲潮導致泛濫,不斷用淤泥堵塞河道有用嗎?是,河水不在一地泛濫了,卻在另一處漲得更兇,這不是根本解決問題的方法,所以大禹治水是疏導河道,不是用泥土木板塞住河堤。假設物業需求是洪水,政府用猛招(泥土)壓抑需求(洪水),這是德政嗎?不容許市民甩名,以首置名義買入單位的話,誰是最受影響的呢?如果真的是富豪級的人,會不會介意多付15%買入物業呢?所以政府打擊甩名首置客,等於打擊希望以物業抗通漲的中產,這招根本對富豪不痛不癢。這樣一打,只會減低物業流通量,讓想置業的人無法買入單位,於是物業價格不合理地提升,難道這就是香港市民期望的結果嗎?
香港有這樣的官員,真是大資產家的福氣,小市民的悲哀。
到底政客是要治水還是要cap水,大家也心知肚明了吧。
回覆刪除係喎,d議員本身咁多樓⋯陳司長直情係表表者添。
刪除九年前出SSD、Cut高成數出租按揭,斷基層上低層之路。
刪除六年前出DSD、Cut高成數自住及正常成數出租按揭,斷低層上小資產階級之路。
三年前出15% SD、Cut所有按揭成數,斷小資產階級上中產之路。
而家堵塞最後漏洞,徹底切斷所有階層晉身小富之路。
階級分明,就如戰前英治時期一樣。
其實物業不是唯一的資產,何解一定要行買樓之路?
刪除買其他資產,如股票,不是一樣是置富的方法?
A司
murcielago兄一語中的
刪除同意買物業不是唯一一出路,但買物業置富已經比買股票債券簡單得多,基本上有買就會贏。如果連最簡單的方法都被封殺,那麼市場上多少人有blogger們的智慧去發掘優質股呢?
刪除//基本上有買就會贏//
刪除有這種想法的話,投資會很危險。
A司
是的,任何投資都有風險。
刪除「讓想置業的人無法買入單位,於是物業價格不合理地提升」,請教一下,減少甩名買家,少一些人爭買單位,咁個價不會被搶高,這樣想對嗎?
回覆刪除其實唔會減少競爭既。市場上有大魚(富豪級),中魚(中產)同魚毛仔(小市民)搶海草(物業),本來中魚都有得食下海草既,依家主人話唔俾中魚搶食海草,咁d海草咪俾大魚食晒囉,魚毛仔根本無可能同大魚爭海草,未夠大已經俾大自然淘汰左(都未儲夠首期就俾d富豪級買晒資產),政府志在要餓死d中魚,根本無諗住將海草俾魚毛仔食。
刪除師姐似乎放錯重點,我覺得係中魚本身已經有海草(自住物業)食緊,只係而家中魚無得同魚毛仔爭食(額外)的海草,就係到埋怨。似乎係中魚自私想食埋魚毛仔的海草。
刪除另外,大魚(富豪級)有幾多會真係搶你呢d海草(幾百呎單位)食,就如大雞唔食細米一樣。如果我住緊半山區二三千尺的大屋,我就算轉名都唔會focus 5-600尺樓吧。
富豪級既目標係買整個building再分拆租或賣,唔係一個個單位咁入。
刪除我也不太明白師姐看法, 真正的首置客根本就沒有甩名問題, 壓抑"偽首置客"入市, 不是幫助了"真首置客"嗎?
回覆刪除治水, 我認為應該是因地制宜, 疏導和堵塞兼施, 方為上策. 此堵我覺得並無大不妥, 倒是SSD鎖盤綁三年才是最大問題.
壓抑偽首置並不等於幫助真首置,兩個唔同概念黎。要幫助真首置,一係令佢地有錢買,一係整到樓市大跌,兩樣都同壓抑偽首置無關。壓抑偽首置只係滿足個班話社會唔公平既人。舉個例子,一串魚蛋要十蚊,依家有三班人,一班人有100蚊,一班人有十蚊,一班人有兩三蚊,依家政府話:得十蚊既要俾多兩蚊至買到一串魚蛋,好嘞,得十蚊個班買唔到魚蛋,咁政府係咪叫幫左得兩三蚊個班人?得兩三蚊個班依然買唔到,有100蚊個班買十串,咁係德政?
刪除嗯...魚蛋既價錢未必咁死既, 10蚊賣不去, 只好賣8蚊, 等有10蚊的人買得到, 順便益倒些得4蚊既人兩公婆夾錢買一串吃, 這樣便很理想了
刪除但現實最可怕的是, 魚蛋佬見魚蛋賣不去, 反而會話要加價賣11蚊, 卻暗地裏平3蚊比某些人, 班得10蚊既人怕第日12蚊都買不到, 只好問魚蛋佬借1蚊...
如無重大理由(比如離婚、換樓、處理遺產等),業主不會輕易平賣手上資產的。所以當正常值10蚊的東西變成賣8蚊的話,要諗諗為何會平吧。比如超市貨突然減價,會不會是因為貨品就快到期?
刪除事實上富豪級基本沒有甩名問題, 他們能夠用購買公司方法避稅
回覆刪除最大影響係想向上流的小中產, 首置客買了第一層之後也想要投資第二層吧
1)依家用公司買都要15%稅,其實無分別。以前就用公司名義買有著數,依家基本上無
刪除2)富豪級唔會甩名,直接俾15%稅買對佢地不痛不癢
八十後君留言指的應是「購買公司」而非用公司名義買樓的方法?
刪除https://wealth.hket.com/article/2121802/%E8%91%89%E6%95%AC%E8%AA%A0%20-%20%E5%85%AC%E5%8F%B8%E8%BD%89%E8%AE%93%E6%98%AF%E5%8D%B0%E8%8A%B1%E7%A8%85%E6%BC%8F%E6%B4%9E%EF%BC%9F
米
如果市場上的人發現用公司名義買樓要徵收15%稅,那會用公司名義持有物業的個案將會更小,到時何來以購買公司股份的方法買物業呢?
刪除我也不太明白師姐看法,第一,甩名果班全部都係偽首置客,唔比佢地以首置身份入市,其實係對真首置客好。因為比偽首置客除名去同真首置客搶買樓,其實咪更加對上唔到車的真首置客唔公平。偽首置客本身自己要有個物業住緊,又賺左樓價升幅,而家只係想再去賺錢,所以除名,但有無諗過果班連居住都有問題的真首置客???
回覆刪除社會從來無公平過。就算打死左偽首置客,小市民可以買到嗎?小市民會買到樓既原因只會有兩個,一係佢地人工升左儲夠錢買(或者有人幫手),一係樓價跌到佢地可以買到。前者要睇佢地造化,後者要睇供應。所以就算無左偽首置,樓價都係唔會好似預期咁跌到平民買得起。咁好嘞,邊d人會買得起呢?就係肯俾15%稅既富豪,如果我咁解釋,會唔會容易理解呢?
刪除"物業除名後五年才能以首置名義買入資產"
回覆刪除--> 這個問題其實比我們想像中更複雜!其實議員本意係想夫婦聯名物業轉單名,五年後才能以首置名義買入資產。這樣可以一個家庭只能有一個物業。
但實情是聯名,可以是兩兄弟聯名,兩父子聯名,兩個朋友聯名,甚至是多個朋友聯名。如果聯名物業除名,要五年後才能以首置名義買入資產,那這一棒會打死好多無辜平民。至於如果法例只限夫婦聯名物業轉單名,那會否不幸命中反歧視條例?而同樣地手執少數業權的人除名,日後買樓要受限,那單名賣樓,係咪又要受限?選擇性地歧視手執少數業權的人,很可能會受到法律的挑戰。如果不想受法律挑戰,則等同手執少數或全數業權的人除名後,都要等五年才能首置。這樣等如換樓鏈斷裂。
議員無頭無腦亂噏攞選票的言論,往往需要諗下係咪執行到,當中的法律問題及副作用恐怕大到得人驚。
議員咁樣噏,至會爭取到部分覺得社會不公平的人支持吧,都係利益而已。我上篇文章寫過,唔好用耳朵聽,要用眼睛觀察,就係這個道理。陳司長有幾多物業,相信大家都知道吧。
刪除三兄說得好! 其實何謂”偽首置”? 法例容許每名永久居民買首層住宅不用被罰稅. 是以個人為單位.
回覆刪除如果不準甩名. 是否又要再立例未買樓的夫婦, 買樓時必須聯名? 或二人中只可一人有”首置”身份? 又或者搞到好似大陸限購? 夫婦離婚才可再買樓?
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AD%E5%9B%BD%E5%BC%8F%E5%81%87%E7%A6%BB%E5%A9%9A
用行政手段去控制需求, 只會扭曲市場, 賣左買唔返我就一定唔賣. 二手供應更加少. 政府政客諗埋D屎橋就當做左野, 交左功課, 但上車繼續難上車. 得一兩層的小業主想向上流更加難.
的確, 今時今日就算夫婦夾份買樓都未必會聯名, 就是因為DSD所致, 若只針對DSD以前聯名買樓的人限制甩名等五年, 是非常不公平的
刪除不過, 公平呢回事呢, 想想丁屋政策, 已經無謂再說下去... 為求達到目的, 公平有時並非政府的首要考慮
見大家討論得咁開心,小弟也湊熱鬧寫返篇文,下期出。
刪除順祝各位端午節快樂!
期待三兄好文!祝端午節快樂~
刪除大陸邊個米話樓係用黎住,但依家好似用黎資產增值向上流多d
回覆刪除小市民做到d乜?只可以係到討論下??
改變唔到,就只可順應時勢吧
說得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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