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幸看到「綠角財經筆記」的一篇文章,內容講述關於台灣人的家庭經濟狀況。我沒有讀完全文,只留意到文中一段數據文字,我僅節錄於此,數據為綠角原創,如果綠角介意的話,我馬上把有關資料刪除。 「從1991到2021年,台灣家庭資產淨值平均從526萬拉高到1638萬台幣,前20%富有的家庭,則從從1306萬增長到5133萬。 但是資產價值最低的20%家庭,平均財富沒什麼成長。1991是77.7萬。30年過後,還是77萬。」 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概念呢?簡單來講,30年的財富效應並沒有發生在貧窮家庭上,形成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情況。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呢?能夠想像到的原因是,由於不善理財,部分人擁有極少資產,而資產價值影響能滾大利潤的財富效應,結果令原本就不善理財的人陷入惡性循環,變得越來越窮。 窮人的起步點跟富人的起步點完全不同,這是非常明顯的事實。由於窮人只有極少資產,因此只能透過單一模式-打工或者以節省支出來 增加資產,對沒有財務紀律的人來講,要累積資產十分困難。換言之,在現今社會,我們越來越難看到窮人翻身變富有,只會看到更多有錢人的財富越來越多,這個認知令我十分傷感。 也許是我想得太多了。
可能事情各有各道理,但係犧牲其他人嘅嘢去換取自己嘅嘢就一定錯。
回覆刪除非常讚同,不論任何政見,法治精神、道德是人類文明最根本基石,不能以暴力威脅其他人就範!
刪除64沒有重演, 感恩.
回覆刪除[犧牲其他人嘅嘢去換取自己嘅嘢].....民主制度, 貪污問題, 警權過大, TG山埃過量, 換取既係大家權益
建議你去睇一睇銀河英雄傳說,佢講到所有激烈嘅抗爭行為發起同參與者一定會覺得自己係做緊正義嘅事。雖然犧牲左一啲人,但係佢哋係被迫出嚟做嘅:印尼啲華人攞晒啲經濟利益,當地居民強姦佢老婆殺左佢成家人好正常吖;猶太人係低等民族,希特拉要進行種族清洗都非常正確啊;總之佢地都會有一啲冠冕堂皇嘅理由去犧牲其他人嘅利益而成就自己。
回覆刪除歷史上全部呢啲抗爭行為最終矛頭都會由事件本身轉為針對執法人員,因為警察喺執行任務期間一定會使用武力,當中一定會俾人雞蛋挑骨頭,而呢啲骨頭就係用來攻擊警察嘅最好武器。
回覆刪除其實警察並唔係整場運動嘅最終目的,只不過如果能夠打擊警察士氣令到佢癱瘓,抗爭就立刻勝利。所以從來警察都係被針對嘅一方,今次香港抗爭運動亦唔例外,抗爭者嘅文宣應記一功。
其實自有抗爭者講出「核爆都唔割」而做出激烈抗爭行為時,我就知道呢場運動最終一定會失敗收場。原因好簡單,你要犧牲其他人嘅利益無論係生意、工作機會、休息時間而去換取自己嘅目的就一定會引來反彈。從來只係埋怨係政府迫你哋出嚟做呢啲行為但係就冇諗清楚呢啲行為係唔係必須:如果政府某官員強姦左你老婆你係咪會強姦返嗰個政府官員嘅老婆呢?
回覆刪除其實支持及反對抗爭嘅人各有道理,但係係達成目標嘅方法上抗爭者使用嘅暴力及犧牲其他人就彰顯唔到一般人心目中嘅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