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提出了一個很好的意見,我認為值得一寫。
眾所週知,持有美股需要收取30%股息稅,但是大家未必關注的是,持有美股的非美國居民也需要繳付遺產稅,最高可達40%,不過,遺產稅的免稅額為60000 USD,也就是差不多45萬港幣,只要持貨低於這個數額就可以豁免繳付遺產稅。另外,以公司名義持有美股也可以豁免遺產稅。
大家記得注意稅務安排,好讓過身後能夠把半生積蓄留給所愛。
不知不覺,我的blog迎來了50萬點擊,特別感謝大家來看、來交流。驀然回首,感覺有點唏噓,還記得之前寫過幾篇感謝文(破10萬點擊- link 、破20萬點擊- link 、破30萬點擊- link ),幾年過去了,許多blog主都轉戰Patreon、雪球、youtube等等創作回...
我也是因為美國遺產稅問題由月供美股ETF改買UCITS ETF,它可以選用美元計價的ETF和不會有遺產稅問題。
回覆刪除謝謝分享,我搵下資料,如果有新發現又發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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