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FI,不需RE
最近我看了看FIRE(financial independence retire early)有關的新聞,發現現在主張的FIRE運動跟我以前了解的有不少差異。一開始大家主張的FIRE,就是財務自由後完全不再工作,以4%法則(即退休首年從資產提取4%作為生活開銷,之後每年提款額按通漲調整)來支付日常支出。後來因應不同人的生活情況,漸漸發展出不同種類的FIRE,比如Lean FIRE、Fat FIRE、Barista FIRE和Coast FIRE等等。由於種類繁多,我就不一一介紹了,大家可以參考此link對各類FIRE和4%法則的解說。
我一直對FIRE的想法都是FI比RE重要,因為有財務自由,才能選擇是否繼續工作。我並不覺得FI後繼續工作有問題,因為既然有能力,為什麼不選擇去做自己感興趣的工作,而要逼自己放空呢?FI跟RE並不是必須串連在一起的,在財務自由後,大可以繼續選擇做自己喜歡的工作,不需要刻意提早退休。我們可以選擇更有彈性的工作崗位,比如freelance、part time或可以work from home的職業,甚至可以嘗試創業,一嚐當老闆的夢想,這都是擁有FI後可以考慮的出路。我覺得當身體情況尚可的時候,應該多嘗試不同類型的工作崗位以擴闊眼界,不應用退休兩字去束縛自己的事業發展。
不知道大家對FIRE運動趨勢有什麼想法呢?歡迎分享。
同意師姐說法, FI 較重要, 身體健康行得走得也重要
回覆刪除之後才選擇用邊種形式工作, 因為變數可以好多
謝謝分享
謝謝分享,祝你買入的股票長升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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