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提出了一個很好的意見,我認為值得一寫。
眾所週知,持有美股需要收取30%股息稅,但是大家未必關注的是,持有美股的非美國居民也需要繳付遺產稅,最高可達40%,不過,遺產稅的免稅額為60000 USD,也就是差不多45萬港幣,只要持貨低於這個數額就可以豁免繳付遺產稅。另外,以公司名義持有美股也可以豁免遺產稅。
大家記得注意稅務安排,好讓過身後能夠把半生積蓄留給所愛。
最近我在媒體上看到一段令自己獲益不少的文章,內容大概就是:只要不聽身邊不時出現的雜音,專心做好自己,過幾年回頭望去,總會發現那些雜音漸漸遠去、不見了。 我記得,自己在投資路上不斷聽到許多雜音,有的來自朋友,有的來自同事,甚至有的來自父母。我有部分朋友十分愛比較,比較衣着、比較身家...
我也是因為美國遺產稅問題由月供美股ETF改買UCITS ETF,它可以選用美元計價的ETF和不會有遺產稅問題。
回覆刪除謝謝分享,我搵下資料,如果有新發現又發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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