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0日 星期一

未來

經過昨天的遊行,我深刻明白到,我的未來不能只留在香港,要走得更遠才是。現在我還未有足夠實力出走,那麼,資產先行,人再走。

剛剛考慮了兩個資金出走方案,一是開立離岸戶口,二是買外國樓。兩者都需要付更多稅款,但能夠順利把資金導向外國,就算人被引渡回國,錢還能留在外地。是時候好好想一想了。


8 則留言:

  1. 師姐背景看來不簡單, 大陸辦事效率很高的, 來歷不明的資金, 還是盡快撤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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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只係對政策敏感而已,請不要覺得事不關己,到不幸既事情落在自己身上就太遲了,當然要選擇無視問題也無所謂,只是我不是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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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小弟幾年前已經在新加坡開了儲蓄戶口&股票戶口。就算不是政治原因,我們可能一些突發事件而要即時離開香港,例如天災/大亞灣。在外國放一點錢,少少地十幾二十萬,有起事來都可以支持一段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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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甚是,請問有什麼手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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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幾年前開戶口時,未有crs,可以發email過去,找customer service,就可以開儲蓄戶口。而股票戶口就要親身飛過去開,交住址證明、入息證明等。現在有crs,估計要交更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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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謝謝分享,我也先去睇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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